那天一名妈妈带着自己才五六岁大的孩子去山姆超市购物,当时她推着个购物车,直接把孩子放进车里。
如果让孩子规范就坐也可以的,比如超市购物车的推手处一般会有一个空出来的位置让小孩坐。
这还不算,因为孩子好动,尤其是男孩子,这位妈妈不可能不知道,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只要没站稳,就可能直接摔下购物车的,这是基本常识。
但她好像真的就没有这种常识,她不仅允许这一切发生,还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,那就是着急忙慌,慌里慌张只顾自己抢购没有注意到孩子的处境。
当时她在抢购一包商品,说抢也不恰当,因为当时那种商品还很多,至少堆起来有那么高,而且购买的人并不多,没必要抢。
但她不仅抢,而且一直都显得很着急,当她把那包东西放进购物车后都没看一眼孩子,就直接拉着购物车准备走了。
让人感到费解的是,她是面朝孩子方向的,也就是说她本能够正常的看到孩子是站着的,而且站在购物车边缘处,相当危险。
这一摔可就严重了,后脑勺直接着地,摔下口就不动了,没有哭喊也没有大叫,这时这位妈妈才赶紧上前抱起。
大家从视频中都能够准确的看出,导致这起悲剧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母没有照看好,从头到尾都是看到她为了抢购着急忙慌的,根本就没有关注车上的孩子。
这也就算了,当出事后,她却责怪起超市来,要求山姆超市赔钱,将责任转移给了超市。
且不说她无视风险违规将孩子不规范地坐在购物车上的愚蠢行为,在明知这种存在风险却依旧粗心大意,丝毫不顾及车上年幼的孩子。
因经营者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。
在这起事件中,孩子坐的购物车本身没有缺陷和质量上的问题,也没有被损坏或者故障,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妈妈突然拉了下购物车欲离开,车上的孩子因重心不稳从而失衡摔倒。
所以,从这点来说,超市没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,如果超市在显著位置还设置了安全提示牌或者提示标识,那么就更没有赔偿的责任了。
故而这位妈妈最终可能并不能拿到所谓的赔偿,不是谁出事故了受到伤害了谁就有理。
这件事情中,最可怜的还是孩子,因为这个粗心的母亲,导致孩子人生的轨迹可能要因此被改变,如果真的瘫痪且无法自理,那么对他以及对这个家庭来讲都是灾难和巨大的不幸。
不管超市最后会因为人道主义给多少慰问金,都无法改变这起悲惨的事实,而孩子的妈妈也将为自己的不负责任以及愚蠢付出代价。
同时在这里也提醒那些为人父母者,不管何时一定要照看好年幼的孩子,孩子好动是天性,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造成一生的后悔。
现实中这种事例比比皆是,真的有很多父母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这样做应该没问题,但那也只是应该,当事情若发生在自己身上,那就是百分之百的概率了。